以案述法 引以为戒!鹿山人注意,已立案查处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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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兰于 2024/12/11 08:50:0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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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露天秸秆焚烧的高发期,为了进一步改善冬季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鹿山街道通过高空瞭望、网格员巡查等立体监管方式,加大对露天焚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查处力度,现将近期10起露天焚烧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当事人李某阳,嵊州市剡湖街道人,11月4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新市村南侧的空地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黄某英,嵊州市仙岩镇塘丘村人,11月4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新市村西北侧的空地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应某芹,嵊州市三江街道藕塘边村人,11月6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江东村东南侧的空地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李某虎,嵊州市鹿山街道李家村人,11月8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李家村西侧的农田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徐某华,嵊州市鹿山街道李家村人,11月13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西赵村东侧的空地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刘某军,山东省菏泽市人,11月21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姚宅村东北侧的农田上焚烧杂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李某娟,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大湾村上大湾人,12月2日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大湾村焚烧杂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陆某法,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大湾村人,12月2日嵊州市鹿山街道应家村北侧的空地上焚烧杂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袁某香,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里南乡八宿屋村人,2024年12月3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上厂村东南侧的农田上焚烧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张某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三江东街人,2024年12月4日在嵊州市鹿山街道天府公墓南侧的空地上焚烧杂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素材来源:鹿山执法队 编辑:束佳蔓 杜佳雯 审核:何晶 张义莹
来源:爱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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