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下月起,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新国标!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下月起,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新国标!

转载 张金兰2024/10/29 08:43: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6611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11月1日(周五)起,一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一起了解!



下月起,一批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11月1日起,以下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将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一、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二、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三、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四、GB 43854-2024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对相关安全指标、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进行了优化完善,提高了电气线路的安全性,利于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同时也方便后续实施检测和认证,降低了检测成本。


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从防触电保护角度,禁止了车载形式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增加了充电器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及对应试验方法。明确“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安全要求,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七方面设置了电池组的产品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了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



浙江五部门出台

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指引

近日,浙江五部门出台合规经营指引,再次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杭州发布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223.pn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