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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文件精神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贯彻落实省市见义勇为工作有关会议和精神的通知》要求,马国政同志的火场救人事迹经嵊州市公安局确认和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嵊州市人民政府三等功,现将上述人员信息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7月3日17点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达到日以邮戳为准)。
1. 受理部门:嵊州市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举报电话:0575-83135191
3.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3日。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点--12:00;下午14:30--17:00.
4. 通讯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
5. 邮编:312400
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名真实并告知联系电话。
附件:拟申报对象事迹材
拟申报对象事迹
马国政见义勇为事迹:
马国政同志为浦口街道浦东社区坂田村人,于1976年12月入伍参军,由于其在部队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服役四年间荣立“三等功”2次。正因为在部队培养的军人优秀素养及退伍不褪色的优良品质,让这位66岁的退役军人在面对人民群众发生灾情时毅然勇闯火场救人灭火!
2024年1月9日下午5时许,马国政刚走到楼下时,听见有人在喊“着火了,着火了”,这时他看到隔壁一户人家的厨房窗户在冒黑烟,里面还有火光。他马上冲到着火的那户人家,当时着火人家的大门已打开,室内烟雾弥漫。这个时候看见屋内两个小女孩正在哭喊,马国政叫女孩们赶快跑出去,后女孩们被领下楼。在屋内听见一老太太在喊煤气瓶要着起来了,马国政立即冲进火场将煤气罐阀门拧紧并冒着危险将煤气罐背下楼,后又再次冲进火场给正在燃烧的煤气灶扑火。当时由于吸入烟雾较多产生了头晕等症状,110和119出警人员先后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救援,最终火势得以熄灭,未造成人员伤亡。马国政这才默默离开。
经了解,被救女子陈某,女,78岁,系两名小女孩外婆,白天一般只有她和两个小孩在家,火灾起因是1月9日傍晚陈某正在做菜,由于下沉式集成灶常年油脂积累未及时清理,油脂满溢引起着火,陈某由于年龄较大一下子控制不住火势,整个集成灶迅速燃起,火势越来越大浓烟四起才引起了这场火灾。
2024年1月29日,马国政的抢险救人行为被嵊州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2024年2月8日,嵊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马国政进行了及时奖励慰问。
火灾面前,时间就是生命,马国政的这一抢险行为及时避免了一场可能因煤气爆炸而引发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来源:治安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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