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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有戏,越要拍!”我拍!我拍!我拍拍!

转载 张金兰2024/06/12 08:39: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4746 阅读 0 评论 44 点赞



第二届“越嵊州 越有戏”乡村越剧

(嵊州“村越”)自媒体宣传
短视频大赛









大赛主题
  


 为更好地激发市民朋友与外地游客参与“村越”活动的热情,有效扩大“村越”活动的网络传播影响力,通过短视频将嵊州市越剧文化形象进行高质量输出,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拟在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开展第二届“越嵊州 越有戏”乡村越剧(嵊州“村越”)活动宣传短视频大赛。



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自媒体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含自媒体创作公司)



比赛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1日起—2024年11月30日止
评奖阶段 :月度参与传播奖截止日期当月25日。村越整体活动综合奖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获奖奖金将在2024年12月统一发放。


比赛安排


活动期间接受全社会自媒体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含自媒体创作公司)等参赛投稿,在抖音、微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优秀作品将在官方媒体渠道进行展示,并获得“村越”活动丰厚奖金。


奖金设置


月度传播奖(6月至11月)


“越嵊州 越有戏”参与传播奖       
   每月100名     
奖金各300元

村越整体活动综合奖


“越嵊州 越有戏”短视频活力奖    
3名     
奖金各3000元
(传播力、作品数量优先)

“越嵊州 越有戏”短视频品质奖    
3名     
奖金各3000元
(传播力、作品质量优先)

“越嵊州 越有戏”短视频创意奖   
3名     
奖金各3000元
(传播力、作品创意优先)


注:评奖按平台点赞量、转发量、作品质量等综合评分。获奖作品中必须点赞量、转发量、留言量其中一项达到300及其以上。获奖作品奖金等活动结束后专家组评审完毕统一发放。



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需围绕“村越”活动为主题,对越剧、嵊州文化等相关的内容进行深度挖掘,制作具有正能量、有可看度的短视频。
2. 参赛者可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微博等平台上传作品,并带上话题 #“村越”、#嵊州“村越”、#越嵊州越有戏、#越剧。
(特别提醒:发表和投稿的必须是本次“村越”活动的内容并带上话题 #“村越”、#嵊州“村越”、#越嵊州越有戏、#越剧。)
3. 单一视频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之内,横屏、竖屏皆可,题材与类型、拍摄工具与手法等不限。参赛作品清晰度不得低于1080P(高清),格式为mp4.
4. 参赛作品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和不文明行为等不良内容。
5. 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严禁抄袭,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一经发现,将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原创人(团队)须拥有本片的版权。
6. 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微调)、展览、转载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7. 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次活动的有关要求。
8. 主办单位对本次短视频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品评审

 

工作人员根据参赛者上报材料进行统计,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进行专业终评。参赛作品在平台获得的点赞量、转发量、点击量、作品质量等作为终评的参考因素之一,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作品参赛作品原文件、联系方式、作者信息和网络发布链接等相关信息,发送至统一投稿邮箱。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83034008     

邮箱:1766198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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