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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算非法改装?
根据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以下标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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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嵊州有两家非法改装电瓶车商家已被查获,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他们将要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不论是商家或消费者,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4月11日,三江中队查获改装电瓶车商家
4月11日,三江中队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民警火速出击,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店主张某因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拼装、加装(一只电瓶,外围保险杠、拆除人力骑行装置)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2日,甘霖中队查获改装电瓶车商家
4月12日上午,甘霖中队查获周某有销售、维修、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条例
01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02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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