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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申领!嵊州1500万购房券发放中

转载 张金兰2024/03/22 08:42: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758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我市从3月1日起
开展“青年安家”购房活动
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

“青年安家”购房券


据了解,申请“青年安家”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需同时满足:
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18至50周岁);
无房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嵊州市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备案为准)】;
社保要求(在绍兴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及以上,申请时仍在缴纳社会保险)。
据悉,本次活动,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共发放“购房券”300张,每张价值5万元,申请截止后,将实行线下集中联审,通过资格联审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300人的,申请人均可获得“购房券”,多于300人的,则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爱嵊州”APP进行公布。
获得“购房券”的申请人应在名单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国际会展中心四楼的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领取纸质“购房券”(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购房券”限本人使用,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可用来直接抵扣房款(含购房首付款)。
所有嵊州市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在售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使用“购房券”,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券”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需要在有效期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房产项目

使用“购房券”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将“购房券”金额退回至市财政。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未满2年申请转让的,购房人应向市财政缴纳与“购房券”金额相同的补偿金。
“购房券”与其他房票(安置、人才)和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享受。使用“购房券”购房不影响安置、人才房票的使用,且在完成契税缴纳后可根据《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嵊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申请契税补贴和商业贷款贴息。
广大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75—83111443(工作日)。


来源:爱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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