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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上虞区公安分局崧厦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饭馆内有人冒充消防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消防,并以店铺存在消防隐患为由借机推销灭火器,怀疑是骗子。
接警后,值班民警李金余立即赶至现场。据店主描述,当天12时许,一名自称是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的中年男子上门排查消防隐患。男子装模作样,仔细检查店内的灭火器。“明后天,消防大队正式检查,不合格要罚很多钱!”男子表示店内灭火器数量不足,且有四个灭火器气压不足需要更换。
“他从车后备箱拿出四个灭火器,还拿走了换下的灭火器。”店主支付了160元更换费用,等男子离开后才觉着不对劲,便报了警。
无独有偶,辖区内开螺蛳粉店的陶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那人自称是消防检查的工作人员,还配有工作证,到店里检查后说灭火器过期了需要更换。”陶女士向民警反映,自己共支付了90元更换了灭火器。但让陶女士气愤的是,她上网查询后才发现自家的灭火器压根没过期。
考虑到两家店铺被骗的时间间隔很近,民警李金余初步判断嫌疑人可能仍在沿街挑选店铺继续作案,于是立即通知视频监控组调取监控,追踪嫌疑人踪迹,很快便在路边将嫌疑男子周某抓获。
“灭火器不好推销,用这样的方式卖起来更方便,还能从中赚点更换费。”经审讯,男子周某如实交代,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灭火器推销员,所谓的工作证也是自己打印的,更换下来好的灭火器还能继续卖给别人赚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男子周某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消防救援机构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单位、人员代付款项,不会向任何单位推销任何消防产品,招揽工程、推介项目以及采购生活用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百观新闻、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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