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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查获一起违规偷采沙石案件!

转载 张金兰2023/04/19 09:11: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654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黄泽镇人民政府——

执法联络站

使执法更高效




2023年4月13日中午,黄泽镇家园村执法联络站接到网格员举报,反映有人在渔溪江河道偷采沙石。黄泽镇综合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有人正在渔溪江河道违规偷采沙石,执法队员随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挖石。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属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石。目前,涉事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已被依法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PART 1


执法现场直击








PART 2

执法联络站





执法联络站

目前,黄泽镇已在13个行政村设立了执法联络站,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到处置中,减少了流转时间和沟通成本,有利于解决以往事件处置环节多、效率低的弊端,使执法工作更高效有力。


执法巡查

下一步,黄泽镇将按照《嵊州市“迎十运”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各领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打造高标准的“魅力黄泽”。



PART 3


法律链接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事先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爱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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