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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涉及嵊州5个村,征地923.7亩,规模庞大。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及《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概要: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实施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拟征收嵊州市崇仁镇应桂岩村集体经济组织、嵊州市崇仁镇茶亭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嵊州市崇仁镇张村集体经济组织、嵊州市崇仁镇托谭坑村集体经济组织、嵊州市崇仁镇温泉湖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1.583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嵊州市崇仁镇镇南街68号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120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159767011@qq.com
四、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
(2)对本次土地征收有何诉求;
(3)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最关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风险措施和建议;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实施单位将在本次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评估主体和有关部门反映。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崇仁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