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年来,医保骗保的手法不断翻新,不仅蚕食着民生保障资金,更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根基。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又一起医保诈骗案,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及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案件详情
家住嵊州的退休职工夫妻王某和袁某因身体原因,每月都需要去药店购买相关治疗药物,一来二去便与在药店上班的裘某熟络起来。买药过程中,裘某发现王某夫妻二人的医保卡报销比例较高,买药很“划算”。
2023年初,裘某在网上认识了做倒卖药品生意的孙某,孙某得知其在药店上班后,提出了高价收购医保药品的想法。裘某觉得这有利可图,便与袁某商议将他们夫妻二人的医保卡放在药店供其刷卡买药,其每月除了按时将他们需要的药物送货上门外,另外支付几百元好处费。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随后,裘孙两人商定由裘某借用王某夫妻二人的医保卡开出相应的药品,孙某加价进行回收。期间,裘某还拉拢了同事俞某一同借用他人医保卡开药,将大部分药品出售给孙某,小部分自用或送亲友,赚得的钱财两人平分。2024年底,嵊州市医疗保障局排查到王某等人医保卡报销金额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裘某、俞某合伙骗取医保基金至少 19万余元,其中孙某参与骗取金额12万余元。案发后,裘某、俞某等人积极退缴骗保金额。
日前,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嵊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俞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王某、袁某因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且年满七十五周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将其借给他人买药变现,不仅可能导致个人征信受损,若知情并配合骗保,还可能构成共犯;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严禁串通骗保,发现可疑线索,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