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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诈
周
报
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1日,全市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起。
案件类型
从案件类型看:网络刷单类诈骗4起、网络投资平台类诈骗3起、网络购物消费类诈骗3起、虚假服务类诈骗2起、冒充客服类诈骗1起。

受害者年龄段
从受害人年龄段看:18岁及以下1人,19岁—50岁10人,51岁以上2人。

发案区域
从发案区域看:浦口街道7起、三江街道2起、剡湖街道1起、甘霖镇1起、三界镇1起、长乐镇1起。

网络刷单类诈骗
8月14日,商某在微信上刷视频时看到有低价的水果出售,于是点击进入对方的企业微信,购买了几单水果。之后,对方将商某拉进一个返利群,称只要点击群内发布的链接完成任务,就能拿到丰厚的佣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商某点击完成了几单,均收到对方返还的本金和佣金。接下来的几天,商某便都在返利群内进行刷单操作。直到8月19日,返利群突然解散,对方把商某拉进了一个“*友知物”的刷单群。对方称以后在此群内发布刷单任务进行操作。不久,群内有一个“商城指导员”刘某添加了商某微信,指导商某搜索淘宝店铺关注,再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登入账号进行提现。商某完成了三单后,对方称商某操作失误需要补单,商某完成补单后,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商某继续充值做任务,后续直到商某没钱充值后要求商某去网上进行贷款,商某才觉察到不对劲,怀疑自己被骗,商某共计被骗56000元。
1.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
2.不要轻易在网上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支付宝账号等。
举报和咨询电话:
110 或 96110(全国反诈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