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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价值不菲的手链,一场利欲熏心的调包,一段多年友情的破裂……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盗窃案,检察官将通过这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真实案例,为您解读法律与情感的边界。
案情回顾
叶某某与闺蜜相识已久,两人无话不谈,彼此信任。某日,叶某某去闺蜜家聚会时发现闺蜜佩戴的价值万元手链与自己包内的仿制品极为相似,便心生贪念。她先是趁闺蜜不注意偷偷掉包,后因愧疚将真品归还原处。但在反复实施掉包、归还行为后,最终理智在欲望前落败,叶某某将真品据为己有。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闺蜜发现手链编码与购买时的记录不符。此时,叶某某仍选择沉默应对,未告知实情。在对方报警后,叶某某才归还物品,并赔偿损失。然而,双方多年的友谊与信任已彻底崩塌。
经嵊州市检察院审查,叶某某虽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偶犯、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案发后已赔偿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 法律解析】
《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本案启示
1.财物侵权零容忍: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财物占有行为,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还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将依法受到相应惩处。
2.侥幸心理要不得:及时归还≠不构成犯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便归还财物,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切勿抱有“归还即无责”的错误认知。
3.信任关系需珍惜:本案中,虽然涉案财物已归还,但因背信行为破裂的友情已难以修复。在日常生活中,既要珍惜信任关系,更要牢记法律底线。
遇到财物纠纷时,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1.立即止损:发现财物纠纷后,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任何可能激化矛盾、扩大损失或进一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自身法律责任扩大。
2.积极协商:主动与被侵权人坦诚沟通,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依法维权:若协商未果,被侵权人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调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寻求专业支持:必要时,被侵权人可咨询法律工作人士,帮助自己梳理案件事实,通过合法有效途径维权。
供稿:崔重阳
来源:嵊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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