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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转载 张金兰2023/06/17 08:01: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应急管理 作者: 4946 阅读 0 评论 37 点赞

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安全生产社会化

服务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整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内部管理不严。

部分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如浙江昀创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未在公司内部建立成文的流程管控制度;嵊州鑫安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嵊州市锦安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嵊州市诚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二、服务记录不实。

部分中介机构未到现场企业现场,就在信息系统中录入了大量服务信息。如嵊州鑫安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人员严某某在2023年5月8月12时25分至2023年5月8日15时38期间开展管理咨询服务109家,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三、技术力量薄弱。

除嵊州市浙东安全技术事务所有5名注册在其企业的注安师外,其他服务机构均存在技术服务人员少、甚至无专职技术人员的情况,不能有效地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安全生产服务。如嵊州市诚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烨凯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没有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嵊州鑫安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在省级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上上传了6名注安师的信息,但有4人注册在外地企业执业,另两人没有注册执业单位,实际6人均未在该机构专职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对本辖区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请各服务机构对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绍兴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对否依法登记、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齐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是否存在1人挂靠多家中介专职技术人员情况、是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将基本信息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等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出具虚假报告、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点信息等,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在“中介管理系统”中降低其评价等级。对发生事故企业,一律倒查中介机构服务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嵊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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