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剡江莲园项目位于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区块,东至普田大道,南至嵊张线,西至书圣路,北至莲塘路。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设施(R2/B1/B2)用地,总用地面积59051平方米(折合约88.58亩),总建筑面积约144289.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291.80㎡,架空层建筑面积约37997.37㎡,地上容积率1.80,架空层容积率0.64,绿化率30.02%,建筑密度28.15%,机动车停车位1102个。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590975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 0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今日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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