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40万元!嵊州市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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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6/9 10: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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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完善购房支持政策,支持多孩家庭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住有宜居,我市制定了《嵊州市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对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我市市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限额5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孩家庭可享受的购房补贴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可享受的购房补贴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2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二孩”指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孩),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多胞胎家庭可按生育个数计算;多孩须为同一父母所生。父母离异的,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子女归属权确定个数。合法收养的,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申请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至属地乡镇(街道)便民窗口进行申报(外地户籍至居住地或就近乡镇(街道)便民窗口),填写《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资格审查完成后,每月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爱嵊州APP公布审查结果和剩余补贴额度,2026年12月提前至11日公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于审查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凭认购协议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领取“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券”(以下简称“补贴券”),未及时领取视作放弃,不得再次申请。“补贴券”仅供本人使用,使用范围为我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车位、车库、车棚等),不能用于支付首付款,不能拆分使用。申请人取得“补贴券”后,应于1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一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1)不动产权属登记满3年后方可按照一般商品房进行转让,不动产权属登记完成未满3年申请转让的,购房人应向补贴单位缴纳房价补偿金,补偿金与补贴金额相同。(2)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与其他补贴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本补贴政策。(3)申请人采取编造相关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补贴的,经查证属实的,要求退回补贴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来源:嵊州新闻、嵊州市住建局
原标题:事关多孩家庭,嵊州发布这项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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