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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1.6万方!城西“金昌·大象里”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转载 发布:2023/10/13 8:43:12 来源: 9935 阅读




嵊州金昌智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白鹭之宸园和湾(一期)自持商业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项目简介: 白鹭之宸园和湾(一期)位于嵊州市小砩路666号,总用地面积为16032平方米(折合约24亩),总建筑面积为24446.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373.24平方米(其中回购商业7217.74平方米,自持商业面积10683.18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面积429.22平方米,垃圾收集房面积30.7平方米,风井面积12.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073.4平方米。本次设计方案调整主要对一期自持商业建筑的内部结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位置、功能、外立面广告位,地下室机械车位的位置,外立面色彩和布局等进行调整和优化;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新闻媒体。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9308260


来源: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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