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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
今年3月19日,是浙江省第14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现将“3·19”森林消防宣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宣传主题
以“关注森林消防,共享森林美景”为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嵊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
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9日当天和根据各地森林防灭火特点选取时间段。在此期间,各单位要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
(一)深入开展《条例》《预案》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嵊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二)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当前到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从抓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和教育入手,及时向全社会通报情况,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围绕森林防火、“无烟”陵园、节地生态安葬等主题,积极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理念,摒除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四)深入开展科学防扑火知识宣传。强调科学、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森防指办公室“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合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森林消防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森林消防宣传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嵊州市森防指办
2023年3月1日
来源:嵊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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