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类别
1.商业广告: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创意营销策划等 广告形式,宣传浙江省内企业相关产品、形象的商业广告。
2.公益广告:紧扣庆祝建党 100 周年、反对餐饮浪费、弘 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省内企事业单位出资或个人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
(二)作品形式
视频(含短视频、微电影)、平面、音频、营销策划案例(仅 限商业广告)等四大类广告作品。
(三)作品格式
A.视频类:视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为可网络播放的格式为mp4,时长限60秒(微电影时长不超过3分钟),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原始视频文件待入围后提供)
B.平面类:平面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jpg,5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C.音频类:音频广告作品压缩处理后存储格式为mp3或wma,时长限120秒,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D.营销策划案例:报送营销策划案例作品提交格式为PPT或者pdf格式,100MB以下,文件名为“作品名称”。
(四)作品期限
凡在 2020 年 8 月 1 日至本届大赛截稿期内(2021 年 8 月 31 日)创作或首次发布的作品,均可参赛。